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税法规定 法律 关注:1.22W次 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1月1日起,《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开始施行。《办法》明确,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标签: 工资福利 劳动纠纷 企业 管理 年金 税法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cn/guwen/falv/xoveg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