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 关注:3.08W次 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是如何规定的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标签: 第二十五条 婚姻家庭 继承法 遗产继承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cn/guwen/falv/o6p0j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