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受理时效 法律 关注:2.62W次 关于人事争议仲裁受理时效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受理时效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确认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标签: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争议 人事 受理 时效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cn/guwen/falv/gxd98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