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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生产发生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孕妇生产发生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孕妇生产发生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孕妇生产发生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疗事故造成孕妇死亡家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

医疗事故造成孕妇死亡家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条件是: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医疗事故造成孕妇死亡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综上所述,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罪规定的判刑标准也不是固定的,若发生医疗事故后院方积极履行了赔偿义务,患者家属也愿意谅解相关的医务人员,在有谅解书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量刑时会适当从轻处罚,而且法院量刑也要根据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中的责任大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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