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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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过错原则或推定过错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或根据。归责原则是由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为基础的法律上用以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事故的纠纷处理程序
第一,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是不是存在医疗事故,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
第二,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
第三,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第四,当事人及其家属也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虽然医疗事故适用于过错归责原则,但是相关法律制度也明确规定,医疗事故侵权纠纷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医疗机构要向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提供真实的病历资料,若不能提供资料,肯定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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