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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不同?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不同?

虽然都涉及到医疗方面的,但是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非法行医的主体是不具备行医资格的,医疗事故罪则不是。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不同。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不同?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的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不同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了。不管是医疗事故还是非法行医,都涉及到人身安全的问题,如有遇到此类纠纷,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那么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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