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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单位拆迁还有补偿吗

退休后单位拆迁还有补偿吗

退休后单位拆迁还有补偿吗

在办理的退休手续之后,可以享受到相应的退休待遇,如果年龄越大,将来领取到的养老金是更多的,但是有的人员在办理退休之后就死了,这个情况下又应该怎样办理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站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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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退休单位怎么补偿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用关于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对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补偿了。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涉及第四十四条的只有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而没有第二项。


    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不存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不存在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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