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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行政案件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一、行政案件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行政案件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

行政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强制执行的特征是什么?

1、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执行权是国家的一项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单位或者公民个人行使。在我国,行使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这实际上是由民事执行程序的目的决定的。

3、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

4、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民事诉讼中,难的不是诉讼中官司能否赢的问题,难的在于诉讼后能否得到执行的问题,在民事判决生效后,执行义务人没有执行判决内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的规定去执行的,一般这笔费用是由被执行的一方去承担的,除非是申请方自愿决定承担这笔费用才是可以的。强制执行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非常关键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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