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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室

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室

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室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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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的活动。受案范围包括(1)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2)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除国务院规定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对象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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