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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办理时限规定

行政处罚办理时限规定

行政处罚办理时限规定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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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时限,具体有什么规定?

《林业搜索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6年9月27日林业部令第8号公布 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林业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需要说明的是,林业行政处罚的标准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并不是谁都能定的
上面是林业行政处罚时限,具体有什么规定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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