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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邮寄送达日期

行政处罚邮寄送达日期

行政处罚邮寄送达日期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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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邮寄送达日期可以选择邮寄吗

我们都能够知道了行政处罚的相关处罚办法和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关于行政处罚的邮寄,行政处罚法邮寄送达日期可以选择邮寄吗?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关于行政处罚的判决,有六种的传达方式,其中就包含了邮寄。具体内容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行政处罚决定有六种送达方式,其中包括邮寄送达。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送达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是人民法院,而在行政处罚时是行政机关。送达机关直接送达时,如遇受送达人不在,可以交付给和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送达机关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同样视为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是指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送达文书的,送达机关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已经送达。

三、委托送达

是指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如受送达人不居住在送达机关的辖区内,送达机关可以委托受送达人居住地的机关代为送达。

四、转交送达

是指如果受送达人是军人,可以通过其部队的政治机关转交;如果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可以通过其所在的监狱或者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送达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邮寄送达

即通过邮寄方式将送达文书送达受送达人的一种方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送达机关如通过邮寄送达,应当将送达文书交邮局以挂号信寄出,挂号的回执为送达凭证,回执上收件人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六、公告送达

是将送达文书公诸于世的一种送达方式。此种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其方法有张贴广告、登报、广播等。民事诉讼法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还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文章中提到的六点就是行政处罚的一些寄送办法,这也就能够说明,在我们国家现阶段的社会上,对于这些游记方面来说,的方式还是比较多见的,这也是大大方便了一些相关人员的办事效率,关于行政处罚法邮寄送达日期相关内容小编就为您介绍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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