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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存疑不起诉

什么是存疑不起诉

什么是存疑不起诉
一是存疑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存疑不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但仍有犯罪嫌疑,绝对不起诉是犯罪危害达不到起诉条件。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检察机关不诉的案件有三类:一类是绝对不诉;一类是相对不诉,一类是存疑不诉。存疑不诉,主要是指案件证据之间存在疑问,无法排除,无法认定,所以不起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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