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讯是刑诉法第几条 刑事诉讼 关注:2.35W次 传讯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和第七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应当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标签: 第几条 传讯 刑诉法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susong/6pv0j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