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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怎么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了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条对本罪的构成没有规定情节、数额、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实施了本法条规定的行为就一律认定为犯罪。综合案情分析,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处罚: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

(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

(3)窃取、收买、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

(4)造成其他较重后果的。

信用卡是在我国属于金融,票证是可以进行。数额交易的,如果有伪造信用卡行为的话,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管理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会对银行造成非常严重的资产流失。一旦有这种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如果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提供的话,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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