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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安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安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们总能听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这句话里的从宽是指犯罪后主动交代会宽大处理,那么公安局的从宽制度是什么?公安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是什么?想必大家都不太清楚,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公安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公安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处理犯罪后自首的一般规定,是处罚总原则。

首先,对于犯罪后自首的犯罪分子,无论罪行轻重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自首从宽政策可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打击犯罪活动,但是并都要一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也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次对自首的犯罪分子是从轻还是减轻要综合案件的各方面,全面考虑。

在下列情况下,对自首的犯罪分子一般应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1、犯罪不是特别严重或情节不是特别恶劣,从全案分析不存在法定或酌定的加重情节;

2、犯罪人主观恶性不深,比较容易改造;

3、犯罪人自首比较主动、悔罪比较明显,交待罪行属实,反之,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对于犯罪较轻的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处罚所

谓犯罪较轻,就是暂且不考虑犯罪人的情况和他犯罪以后认罪态度、是否自首等情况,只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其对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犯罪较轻的“可以”而不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能否免除处罚,除了看自首的犯罪分子所自首的犯罪是否较轻外,还要看自首的犯罪分子是否悔罪。犯罪人自首后,要免除处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所自首的犯罪必须具备较轻的客观条件;二是自首的犯罪分子必须具备悔罪的主观条件。如不具备主、客观条件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对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自首又立功的,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应当”表明只能无条件的遵照执行,没有灵活性,审判机关必须对他减轻或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违法犯罪以后不要试图逃避法律的惩罚,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抗拒审问只会加重自己的判刑。在自愿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经过,可以从轻处罚。公安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就是以上这些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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