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

什么标准下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才立案

一、什么标准下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才立案

(1)非法出卖、转让枪支、手榴弹、爆炸装置的;

(2)非法出卖、转让子弹10发、雷管30枚、导火索和导爆索30米、炸药1千克以上;或者不满规定数量,但后果严重的;

(3)非法出卖、转让其他武器装备的;

(4)非法出卖武器、装备零部件及维修器材和设备,致使武器装备报废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

三、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量刑最多不超过10年有期徒刑,出卖军队上重要的武器装备,给军队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量刑基准,最重的判刑是无期徒刑或死刑。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fanzui/j0y8x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