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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应怎样转为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应怎样转为自诉案件?

可以。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公诉案件应怎样转为自诉案件?

(一)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二)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五)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六)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只要符合以上8类情形,若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就可以提起自诉。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范畴,被害人是不可以提起自诉的,即使提起,法院也会驳回被害人的起诉。

刑事诉讼法》

第88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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