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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6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6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6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6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特体

罪体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

罪责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罪量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参照《追诉标准》的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定罪

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

适用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时,应区分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伪造有价票证罪的界限。

伪造有价票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伪造车票、船票、邮票、税票、货票的行为。其犯罪的对象是车票、船票、邮票、税票。其中的税票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对象仅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有价票证与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方式相同。伪造有价票证后,又大量出售营利构成了诈骗罪。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本条规定直接定为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有价票证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营利。如主观方面不具有营利目的,不宜定罪判刑,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以营利为目的作为主观方面的必要要件,只要具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就可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因此,在认定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他的构成特体。是由罪体罪责以及最量三大部分来构成,而他的罪行根据不同的数量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6条上也会有具体的规定,根据不同的金额大小做出不同的刑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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