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同居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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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坏军婚同居定义是什么?
破坏军婚同居定义是长期共同的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破坏军婚(《刑法》第259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二、破坏军婚的特征是什么?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但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役军人的婚姻制度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当然了,对于现役军人也是有一定的保护的,比如说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应当按照我国刑事犯罪来进行处罚,这是属于《刑法》中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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