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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布招嫖卖淫信息违法吗?

网上发布招嫖卖淫信息违法吗?

一、网上发布招嫖卖淫信息违法吗?

网上发布招嫖卖淫信息违法吗?

网上发布招嫖卖淫的信息肯定是属于不合法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强迫卖淫罪的刑法条文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布招嫖卖淫的信息就是为了引诱他人进行犯罪,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从而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卖淫本就是属于国家严格打击的情形,不允许有任何人实施此行为,所以,在处理的时候执法人员就会结合案件的大小来进行判决。

标签: 违法 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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