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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什么标准抢夺爆炸物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抢夺爆炸物罪才能立案?

一、达到什么标准抢夺爆炸物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抢夺爆炸物罪才能立案?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盗窃、抢夺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三)盗窃、抢夺爆炸装置的;

(四)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抢夺爆炸物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依照《刑法》规定,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质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谓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多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一次大量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杀人、强奸、抢劫等重大犯罪而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结伙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毁灭罪迹、嫁祸于人;作案手段恶劣等等。

依照《刑法》第2款的规定,行为人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夺爆炸物罪的立案标准是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军用子弹、气枪铅弹、爆炸装置、炸药、发射药、黑火药等,且抢夺的量达到了可定罪的数量,如军用子弹10发以上,炸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等等,都可立案定罪。

标签: 立案 爆炸物 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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