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量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量刑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量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量刑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信贷秩序。

(二)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二、有期徒刑的特征是怎样的?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

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


标签: 存款 非法 量刑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fanzui/6p17l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