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

刑法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刑法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刑法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非法全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任何非 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 融业务活动的机构。

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视为非法金融机构。

第二十三条 擅自批准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擅自批准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金融机构的设立,是需要国家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金融管理部门是需要对申请人的资质,以及是否符合设立的条件进行认定后才可以进行办理,擅自设立的行为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fanzui/5ng6x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