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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是指非法携带以火药为动力或者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军用和非军用枪支及弹药。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单刃刀、三棱尖刀等;

危险物品,是指雷管、炸药、鞭炮、汽油、酒精、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易燃易爆和具有放射性的镭、铀等危险物质及硫酸、硝酸、盐酸、砒霜等腐蚀、烧勺和剧毒物质。

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怎么处罚

非法携带枪支、拘留的决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况复杂。如果在法律的规定时间内警方没有做出处罚,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诸如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等管制刀具是不能带入医院、车站等公共区域的,相关职员在安检时若是发现他人携带了此类刀具,那么一般会将该刀具没收。任何人若是利用管制刀具实施抢劫等违法行为,那么有可能会被按照危及公共安全罪的相关规定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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