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完又判可以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完又判可以吗?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完又判可以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完又判可以吗?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符合规定的完可以又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完如果是一审的可以上诉再判决,但是如果是终审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并且缴纳上诉费。在上诉期内未按规定提交上诉状或未经法院批准而拒不缴纳上诉费的,按放弃上诉处理。

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从宣判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终审判决不服,可向作出该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终审判决的执行。如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再审的,可依法裁定暂时中止原判决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是可以再上诉到二审阶段,法院会重新判决,二审也可以申诉,因此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完之后再判的,但是终审之后申诉再判决就没办法再判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一般量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fanzui/39w7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