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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该罪 组织卖淫罪如何判刑

怎么认定该罪 组织卖淫罪如何判刑

组织卖淫罪如何判刑?怎么认定该罪?

组织卖淫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较为严重的一种犯罪,现实生活中,一些行为人也经常从事组织卖淫的行为,殊不知已经触犯了刑法。那么怎么认定组织卖淫罪呢?该罪会被如何判刑呢?本站小编为您解答。

一、量刑

本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怎样认定组织他人卖淫罪?

根据《决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仍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上述介绍可以看出,犯组织卖淫罪的,少则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多则被判处无期徒刑。如行为人因该罪被检查院提起公诉的,建议行为人及时聘请专业的律师为其辩护,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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