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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汕头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汕头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法律中规定妨害公务的行为,只有在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时候,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现实中根据地区的不同,行为人所受到的量刑处罚可能也会有不相同的地方,今天本站小编要为大家带来的就是关于汕头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3)因妨害公务的行为,致使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收集固定案件证据、财产保全等紧急任务无法完成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

(2)采取持械、聚众围攻等暴力、威胁手段的;

(3)损毁公务装备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实践中,区分妨害公务犯罪与一般的妨害公务行为很重要,毕竟两者的性质不同,对行为人的处罚也不太一样。以上就是对汕头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的讲解,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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