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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量刑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量刑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量刑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量刑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1、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量刑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对违反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对违反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票据承兑罪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国家票据管理制度及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人不能构成本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亦可成为本罪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界定请参见本节第184条之释解。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承兑、付款、保证、违反规定的票据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承兑、付款、保证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但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此,本罪似属过失犯罪。

只有商业汇票才需要承兑,根据规定,银行或者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商业汇票的承兑人。这些承兑人,在履行承兑义务的时候,需要审查承兑请求人的身份、审查票据是否连续等。在审查后,确定满足承兑条件的,需要履行承兑义务,不得违规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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