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是什么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是什么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

报警后警察处理流程是什么

报警后,公安机关首先会询问报案人的情况,制作笔录,并且由报案人签名确认。然后会向报案人出具报警的回执,如果公安机关根据证据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无论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还是留在现场拨打电话报案,公安机关都会先派出民警问清报案人具体的情况,同时会根据报案人的口供,制作笔录。在民警制作笔录后,报案人需要核对口供,签名确认。如果报案人在报警时,有提供相关的线索和证据的,民警就会制作证据材料清单,报案人这时也需要签名确认。完成以上处理工作后,民警就会制作受案登记表,报案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出具回执,来证明自己已经报案求助。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警察在处理报警的流程如下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六条 对接报的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中的重大案(事)件,应当根据警情的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迅速派警处置。

第十七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当迅速将情况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时酌情派警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八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派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缓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尽快平息事态。

第十九条 对接报的自然灾害事故,应当根据灾害的种类、程度派警处置,同时报告分管负责人。

第二十条 对接报的管辖暂不明确的地区发生的案(事)件,应当先指定处警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再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报警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接受,问清情况后请报案人、和控告人或投案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必要时需要录音录像。制作整理案件相关的证据和材料,确认犯罪后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有责任迅速出警,维护秩序,劝阻疏导,维护现场治安并且防止事态扩大。

标签: 报警 流程 警察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chufa/k83y6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