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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调解处理有追诉时效规定吗?

故意伤害调解处理有追诉时效规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案件调解处理后,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没有追诉时效的规定,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追诉时效的规定。

故意伤害调解处理有追诉时效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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