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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判刑标准一般是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综合考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确保刑罚目的的实现。但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平衡。

四、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由此可见,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判刑标准和犯罪情节相关,在我国,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行为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比如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阻碍对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进行解救的,即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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