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

生产销售假药处罚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处罚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处罚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假药处罚的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律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原因如下:

法律上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扩大了犯罪圈,使其由危险犯转变为行为犯。成为行为犯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与其结果的空间分离使其理论依据更加坚实,程序认定的便捷使其适用更加经济,但是,为了使生产、销售假药罪更全面地符合《刑法》经济,需要进一步明确该罪的犯罪情节。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刑罚必要性的视角,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圈的扩大并不必然符合《刑法》经济。同时,作为行为犯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衔接过程过于烦琐。

生产销售假药罪有三种量刑标准,这项罪名是行为犯,只要存在生产或销售假药的行为,不需要产生危害后果就可以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xingshichufa/41vgr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