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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起因条件。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应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2)时间条件。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
(4)主观条件。
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5)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6)无过当防卫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标签: 具备 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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