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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将真品鉴定为赝品并予收购应当如何定性

故意将真品鉴定为赝品并予收购应当如何定性

应当定性为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将真品鉴定为赝品并予收购应当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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