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

寻衅滋事公安侦查阶段如何取保候审

寻衅滋事公安侦查阶段如何取保候审

1、申请
申请主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律师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取保候审申请书。
2、受理
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
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
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
3、审查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执行
不论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寻衅滋事公安侦查阶段如何取保候审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xingshi/qubaohoushen/o917p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