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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向谁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逮捕后向谁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逮捕后向谁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答复。

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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