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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怎么办?

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怎么办?

一、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怎么办?

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怎么办?

如果拘留一年,但是宣判刑却只有半年(注意不是执行刑),那么涉嫌拘留违法,有关部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1、行政拘留最长十五日,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拘留最长三十七日。

3、相关规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规定: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留了一年最后只判了半年违反了法律对拘留期限的规定,拘留属于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只有在必要时候、紧急时候才能实行,我国法律对拘留期限有规定,刑事拘留比行政拘留期限长,但最长是37天,明显拘留一年是不合规定的,应当给与被害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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