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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取保候审律师要怎样办理?

诈骗罪取保候审律师要怎样办理?

诈骗罪取保候审律师要怎样办理?


诈骗罪作为欺骗或利用其他受对被害人进行行骗的一种手段的犯罪嫌疑人,我国对这类案件一直比较关注和积极地办理。不管对被害人的身心和家庭带来伤害,也对我国的诚信社会带来比较大的冲击。下面小编就诈骗罪取保候审律师要怎样办理为大家作详细的解答。

一、律师办理取保候审也和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是一样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里可以看出我国在办理确保候审时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一般是生活不能自理、哺乳期的妇女、再审期间的案情、犯罪行为较轻的案件才可以取保候审。诈骗罪作为一种比较恶劣的犯罪行为,还要看犯罪人的犯罪后果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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