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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鉴定委托书

法院司法鉴定委托书

司法鉴定程序是一种顺序关系,环环相扣。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初步规范司法鉴定程序,那么司法鉴定程序究竟有哪些环节、规定,其中重要的一环委托环节的法院司法鉴定委托书的基本格式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本站具体分析讲解。

法院司法鉴定委托书

一、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书基本格式

司法鉴定委托书范本格式

住址:××市××区××××路××××号××

电话:××××××××传真:××××××××

受委托人: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

委托事项:

兹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与××公司于2008年×月×日签订的《××合同》,请保留此标记第二页上“××”二字是否是××本人所写进行鉴定。

委托理由:

××与××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对2008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上的是否××本人亲笔签署发生争议,故请求贵中心依据有关检材和样本进行鉴定

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2、具体项目有:委托方;委托时间;委托承办人;鉴定机构;案情摘要;委托鉴定;事 项;委托鉴定等。还需要对鉴定人回避 是否参加;鉴定是否旁听;鉴定后需要退还的材料等进行评判。

3、最重要的注意事项:鉴定时限、鉴定费用、鉴定文书送达方式等相关事宜,由委托方承办人与鉴定机构协商后,在《司法鉴定协议书》中明确。

二、什么是司法鉴定程序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3、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4、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三、司法鉴定程序规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审核。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程序有委托和受理两个环节,其中法院司法鉴定委托书是司法鉴定程序中委托环节必不可少的,但是作为由法院提出申请的委托书,小编建议,当事人需要在鉴定人的选择上注意就行,看是否需要回避。因为司法鉴定最后的结果对诉讼有一定的影响。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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