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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在什么时候提交

仲裁申请书在什么时候提交

仲裁申请书在什么时候提交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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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申请书在什么时候提交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对中止诉讼的原因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一般前三者法院会依职权裁定中止诉讼,当事人申请中止诉讼多发生在后三者,只要法院没有下判之前,出现法定情形,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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