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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外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如何填写外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如何填写外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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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投资者(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及附表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股东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投资人(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工商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法律文书送达授权人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9.“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以上就是外资企业登记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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