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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是应当是知道侵权行为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通常有以下几种诉讼时效起算点: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债权人主张权利时作为起算点;债权人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以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3、没有明确法定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它同前类型有共通之处,但原因明显不同。这一般是指发生于某些无效民事行为的债权请求权。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财产的,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实务中,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请求主要为两类;一是返还财产;二是赔偿损失。由此,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皆适用诉讼时效,其起算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众说纷纭,但通说认为应该以该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4、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以该条件成就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5、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该期限到达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6、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例如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保守秘密,以义务人一方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7、由于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以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以损害事实发生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损害事实发生后一段时间当事人才知道的,以他知道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判中,侵害当时就可以发现受伤的,以侵害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侵害当时没有发现的,事后经过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所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二、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明确诉讼的起算点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将直接的影响到能否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说是民事诉讼能够得到胜诉,当然在这里需要提醒注意,不同类型的案件在计算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时候也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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