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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开庭判决到场是必须的吗?

民事诉讼开庭判决到场是必须的吗?

现如今,各种民事案件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诉讼进行决断,但是有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判决开庭的时候可能不能到达现场,那么民事诉讼开庭判决到场是必须的吗?下面本站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民事诉讼开庭判决到场是必须的吗?

民事诉讼开庭判决到场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当事人开庭,但当事人没有按时前往开庭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原告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当事人为案件的被告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起诉别人开庭那天对方不去会怎样?

法院传票传唤对方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开庭的时候是不是双方都到场?

在民事诉讼中,按法律规定,原被告双方都应当到场。原告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民事诉讼最后判决被,原告双方需到场吗?

没有任何规定,在民事诉讼的判决时,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开庭判决到场是必须的相关问题。在没有任何规定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进行判决的时候,原告和被告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如果原告没有当理由,拒绝到庭审现场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是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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