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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区别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区别是什么?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中止有哪些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三、诉讼时效期间有几种?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一般起算点:3年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一直不知道群里受到损害)。

3、凡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的,即应适用3年的普通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因法定事由可发生中止、中断,但最长不得超过从权利被侵害时起的20年。

综上所述,当事人发起民事诉讼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否则法院就可以不受理。在没有到期之前,诉讼时效有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况。这两者是不同的,相对而言,诉讼时效中断对原告更有利,等障碍因素消失后,时效重新计算,这样又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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