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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是三年,已经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计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欠条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

3、基于“借别人钱就是欠别人钱”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钱时出具欠条。若欠条明确了还款期限,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当然容易计算。如因民间借贷出具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有人认为应按最高法院有关欠条的诉讼时效批复处理,从出具欠条之日起满3年。

综上所述,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是3年,当事人对于超出诉讼时效的债务纠纷同样可以起诉,但是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不予支持债务胜诉权,但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被告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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