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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的撤销之诉诉状应载明哪些内容

劳动仲裁裁决的撤销之诉诉状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撤销之诉诉状应载明哪些内容?

劳动仲裁裁决的撤销之诉诉状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三、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四、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1)诉讼主体不同。

劳动争议的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劳动争议只能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而民事诉讼的主体却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诉讼目的不同。

劳动争议的诉讼目的是要解决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而民事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前者诉讼的范围窄,后者诉讼的范围宽。

(3)诉讼当事人地位不同。

劳动争议是基于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议,在劳动关系中,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两者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而民事纠纷产生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产生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当事人完全处于平等地位。

总的来说,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裁决需要有正当理由,诉讼状的写法跟格式也非常简单,但根据当事人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具体原因,起诉状的实际内容并不是固定统一的。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时间一般是收到仲裁裁决书以后的30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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