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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信息权是人格权吗

公民个人信息权是人格权吗

一、公民个人信息权是人格权吗?

公民个人信息权是人格权吗

目前并未明确立法表明个人信息权是否属于人格权,从性质上讲,个人信息控制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但它在客体、内容、行使方式等方面有别于传统的具体人格权(如隐私权、肖像权),发挥着这些权利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应该确认的一项新生的独立权利。个人信息权的内容具体包括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查询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删除权和报酬请求权。

二、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

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

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法人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3、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侮辱。

4、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

5、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

6、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三、人格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第一,主体普遍性,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享有,且公民与公民之间一律平等。

第二,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人格权法需要在现实的法律意义上大胆加以修饰、诠释以及表达,而从法学角度,人格权法也不能以一般和具体形式加以阐述,人格权法的权利标的本质应该是侵权法主体中的群众和个体,以正向推动的条文需求及完善目的而加以诠释和阐述是大势所趋。

第三,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对具体人格权有概括的作用,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权,是人身权中的基本权利,它决定着和派生着各种具体的人格权,也更为抽象和具有概括性,成为人身权中最具抽象意义和典型性的基本人格权,法学人格权的最终目的是将人权与人格权的意识形态完全诠释和区分开来。

总的来说,对个人信息权,还需要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个人信息权包含的内容非常多,例如信息决定权、信息查询权、删除权、封锁权等相关权利。在人格权中,隐私权属于个人信息的一种,但个人信息权不只包含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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