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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遗失物的须非不动产吗?

法律规定遗失物的须非不动产吗?

关于遗失物的概念相信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遗失物就是指丢失的东西,关于遗失物的概念我们没有必要去深究,关于这一概念我们需要明确的一个东西就是,遗失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规定遗失物的须非不动产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规定遗失物的须非不动产吗?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动产是否为遗失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

(2)占有丧失非出于占有人自身意思,占有人如果故意放弃占有,则为所有权的抛弃行为,将作无主物处理。占有辅助人或直接占有人未经主人同意,私自抛弃动产,应认定为非出己意丧失占有,仍构成遗失物;

(3)须现无人占有,如果物品已由他人占有,则不能构成遗失物,如盗窃物品不能构成遗失物;

(4)丢失的须为动产且非无主。

不动产的属性决定了不能丢失,所以,遗失物只能是动产。由于动产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因此,不是抛弃物,而是有主物。遗失物被拾得人拾得后,就在遗失人和拾得人之间形成一种法律关系,拾得人是基于拾得行为而取得遗失物占有的人,拾得行为为发现遗失物并实施占有的行为,拾得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拾得人拾得遗失物以后,负有通知所有人、遗失人或者其他有受领权的人,并将遗失物返还的义务。在遗失物返还和交付之前,拾得人还有依据善良管理人标准予以妥善保管的义务。

依《民通意见》第94条的规定,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拾得人拒不返还在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一是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未将遗失物据为已有,只是在失主要求返还时,拾得人予以拒绝;二是拾得人自始、公然将始得物据为已有,并拒不返还。不论前者,还是后者,拾得人均应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

拾得人是否享有报酬请求权,我国立法暂无明定。理论上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肯定说认为,世界多数国家都有关于报酬请求权的规定,传统的拾金不昧上升到法律规定的做法忽视了双方实际利益的平衡,影响了法律规则实际发挥效力;否定说认为,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优秀传统道德,如规定报酬请求权,不利于弘扬美德。但从社会实际和法律的制度价值考虑,是有规定拾得人报酬请求权的必要。我国的社会形态已转化为以利益为核心的市场经济形态,既然承认以利益为核心,赋予拾得人报酬请求权能够为遗失物的返还提供激励机制。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纠纷,同时,报酬请求权的规定也不会使失主损失过多的利益,甚至对失主更为有利。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法律规定遗失物的须非不动产吗的相关概念,关于遗失物,首先就要知道什么叫遗失物以及遗失物的标的物到底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弄清楚这些之后我们再来说下一步,如果大家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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