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罚款标准
- 税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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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纳税人有符合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第九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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