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撤销的事由 合同效力 关注:3.44K次 合同可撤销的事由::(1)重大误解;(2)欺诈;(3)胁迫;(4)自始显失公平。《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标签: 撤销 合同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事由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shiwu/hetongxiaoli/947yn5.html